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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业务怎样办理?
-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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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业务怎样办理?
航空货运是目前非常快速的一种运输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下面航空货运公司给大家分享航空货运业务怎样办理?
一、航空货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运输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运输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运输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物运输单后,航空货运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办理航空货运业务的开头。所谓完事开通难,只有走出这一步,我们办理航空货运的手续就能有效的完成了。
二、就是选择合适的航空货运运输方式,并完成相应的运输协议及合同。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个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三、根据具体货物和空运形式,完成对货物的空运包装。托运人对运输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托运人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规格的货物。
四、准确填写托运的相关信息。航空货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物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
五、办理相关的空运保险。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六、航空货运费用缴纳。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入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七、航空货运承运方会联系收货人到指定地点提货。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天。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八、确认收货。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物运输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九、相关的托运赔偿事宜。因承运入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