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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国际航空货运中,托运书中需注明
- 发布时间:2017-11-27
- 浏览量:2126
根据“华沙公约”第5条第(1)和(5)款规定,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也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实际上,目前货运单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为此,作为填开货运单的依据托运书,应由托运人自己填写,而且托运人必须在上面签字。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托运书包括下列内容栏:
1.托运人(SHIPPER)
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
2.收货人(CONSIGNEE)
填收货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内有相同城市名称时,必须要填上国名)以及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本栏内不得填写“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运人的指示)等字样,因为航空货运单不能转让。
3.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始发站机场的全称。
4.目的地机场(AlRPORT OF DESTINATION)
填目的地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城市名称),如果某一城市名称用于一个以上国家时,应加上国名。例如:LONDON UK 伦敦,英国;LONDON KY US 伦敦,肯达基州,美国;LONDON TO CA 伦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
填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 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 另外,每公斤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2000(含)。
7.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
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
8. 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
9.处理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
填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货人之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请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10.货运单所附文件(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R WAYBILL)
填随附在货运单上往目的地的文件,应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称,例如:托运人的动物证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数和包装方式(MUMBER ANDKIND OF PACKAGES)
填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并注明其包装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纸板盒(Carton)、盒(Case)、板条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货物没有包装时,就注明为散装(Loose)。
12.实际毛重 (ACIUAL GROSS WEIGHT)
本栏内的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称重后填入.如托运人已经填上重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3.运价类别(RATE CLASS)
本栏可空着不填,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14.计费重量(公斤)(CHARGEABLEWEIGHT)(kg)
本栏内的计费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量过货物的尺寸(以厘米为单位)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计费重量后填人,如托运人已经填上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5.费率(RAIE/CHARGE)
本栏可空着不填。
16.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包括体积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GOODS(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托运书 货运单号码 货运单号码 NO. OF AIR WAYBILL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填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
货物中的每一项均须分开填写,并尽量填写详细,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动画胶片”\新闻短片”(美国制)等,本栏所属填写内容应与出口报关发票和进口许可证上所列明的相符。
危险品应填写适用的准确名称及标贴的级别。
17.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
托运人必须在本栏内签字。
18.日期(DATE)
填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货的日期。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托运书包括下列内容栏:
1.托运人(SHIPPER)
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
2.收货人(CONSIGNEE)
填收货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内有相同城市名称时,必须要填上国名)以及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本栏内不得填写“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运人的指示)等字样,因为航空货运单不能转让。
3.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始发站机场的全称。
4.目的地机场(AlRPORT OF DESTINATION)
填目的地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城市名称),如果某一城市名称用于一个以上国家时,应加上国名。例如:LONDON UK 伦敦,英国;LONDON KY US 伦敦,肯达基州,美国;LONDON TO CA 伦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
填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 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 另外,每公斤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2000(含)。
7.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
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
8. 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
9.处理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
填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货人之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请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10.货运单所附文件(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R WAYBILL)
填随附在货运单上往目的地的文件,应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称,例如:托运人的动物证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数和包装方式(MUMBER ANDKIND OF PACKAGES)
填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并注明其包装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纸板盒(Carton)、盒(Case)、板条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货物没有包装时,就注明为散装(Loose)。
12.实际毛重 (ACIUAL GROSS WEIGHT)
本栏内的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称重后填入.如托运人已经填上重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3.运价类别(RATE CLASS)
本栏可空着不填,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14.计费重量(公斤)(CHARGEABLEWEIGHT)(kg)
本栏内的计费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量过货物的尺寸(以厘米为单位)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计费重量后填人,如托运人已经填上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5.费率(RAIE/CHARGE)
本栏可空着不填。
16.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包括体积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GOODS(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托运书 货运单号码 货运单号码 NO. OF AIR WAYBILL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填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
货物中的每一项均须分开填写,并尽量填写详细,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动画胶片”\新闻短片”(美国制)等,本栏所属填写内容应与出口报关发票和进口许可证上所列明的相符。
危险品应填写适用的准确名称及标贴的级别。
17.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
托运人必须在本栏内签字。
18.日期(DATE)
填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货的日期。